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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察覺我們的感情早以褪去,留下的是虛假的情話。

我知道,我們因為世俗的眼光而得不到永恆的戀情,

曾經因為妳,我無所畏懼;

曾經因為妳,努力變的更好;

曾經因為妳,我改變了許多。

 

「我們分手吧。」

今天是7月12日,還有2天就是我們3個月的紀念日。

「摁,我也有交往的人了。」

不出我所料。幸好我放手了,不然3個月才知道實情也太久了。

分手後,我們如一般朋友聊著。

但是朋友歸朋友也漸漸的失去了聯絡。

本來想斷絕跟妳的所有關係,刪掉那些簡訊裡的親暱稱呼,但是就下不了手。想忘去關於你的回憶,腦海卻不讓我忘記,反而更加的想念。

是我先說放手,但是最想念的也是我。

每天想念著妳,茶不思飯不想的。

「只不過是個情傷,也沒必要那麼難過吧?找到另一個值得讓妳愛上一輩子的人不就好了嗎。」

我領悟了這句話,但是我卻用忙碌來掩埋自己悲傷的情緒。

過了隻身一人又忙碌的一年。

 

「我要訂婚了喔!」

1年後,妳傳給我這樣的訊息,也代表了妳的幸福修成正果。

「是喔。記得發喜帖給我 哈哈。」

祝福妳。

「當然。」

 

過了不久,我收到妳的喜帖。

喜帖是一貫的紅色,上面寫著結婚日期。明明是個喜氣洋洋的喜帖,在我眼中卻是如此的悲傷。

結婚日期是9月14日,是下個禮拜六,還有很多時間可以準備。

 

我去買了上面有一顆大愛心的對杯,送給你們。

9月14號那天我穿著粉紅色的連身裙,那是我們在一起第一次買的衣服。

從活動開始到結束,妳都洋溢著幸福的笑容。

 

雖然我們在一起只有短短的兩個月多,但是我無比的幸福。和妳分手的一個月,我無法放下妳,但妳得到了幸福,無法放下也是要放下。祝福妳!

                    103年5月14日 菊緒 筆

 

「謝謝妳……。」

「下面好像還有一行字。」

”我還記得喔,今天是妳的生日。生日快樂。”

「原來妳都還記得,對不起… …。」

「別哭了。」他摟著我的肩,卻沒有比妳溫暖。

 

5月14日 女子從自家跳樓生亡,竟因感情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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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淺田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